11月起一批外贸新规生效实施!外贸人关心的都在这里!

来源:环球官网app    发布时间:2024-11-11 11:18:04

  近期,国内外颁布多项国际贸易投资政策和法令,这些新规定已经或即将开始生效实施。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救济、产品检疫、外国投资等方面均有涉及。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点击下划线文字,直达链接详情)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其中明确,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态废料,可自由进口。

  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办法》共有八章八十四条,对税款的计征、税款缴纳、特殊情形税款征收、税额确认、税款的退还与补征、追征、税款担保、税收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9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4年第145号(关于进口南非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南非乳品进口。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4年第146号(关于进口乌干达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乌干达野生水产品进口。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47号(关于进口塞拉利昂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塞拉利昂野生水产品进口。

  10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4年第148号(关于进口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进口。

  10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4年第150号(关于进口坦桑尼亚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坦桑尼亚蜂蜜进口。

  10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4年第149号(关于实施《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公告),根据《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6号)有关要求,将《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应具备的条件》等有关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国家药监局10月8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国家药监局近期对韩国硕祺医疗株式会社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品种为膨体聚四氟乙烯面部植入物。检查发现,韩国硕祺医疗株式会社在机构和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文件管理、设计开发等方面,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陷,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韩国硕祺医疗株式会社膨体聚四氟乙烯面部植入物,暂停进口、经营和使用。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汞线种类添汞产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根据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之后,禁止生产和进出口8类添汞产品。公告同时明确,除非另有规定,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生产、进出口的要求。

  10月16日,海关总署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新模式试点开始实施。新模式下,企业只需要在申报地进行一次海关申报,就可“一单到底”全程畅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这两种方式有效促进了交通物流降本增效。

  10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自2024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18年第81号公告的规定相同。

  由于新一季大米即将上市以及官方库存大幅增加,9月27日,印度政府宣布放宽除印度香米以外所有品种的大米出口限制,并将蒸谷米的出口关税下调至10%。业内人士称,印度放松大米出口限制将会增加全球大米供应量,从而导致泰国、越南、巴基斯坦等国家大米的出口价格下降。去年7月印度政府为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宣布禁止除蒸谷米和印度香米外的大米出口,随后又决定对蒸谷米出口征收20%的关税。

  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新加坡的抗氧化剂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以及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四氟乙烷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类型的四氟乙烷,无论是否包装。cGMP批准的医用医药级别四氟乙烷不在本案调查范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29034500(2021-22之前的编码为29033919)项下的产品以及29033990和2903430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羟基值大于等于23.5的共聚物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910和39072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聚四氟乙烯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6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间苯二酚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72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起重机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264100、84264900、84314990、84314390、84314920项下的产品。

  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不包括用于制造冷轧无取向电工钢的冷轧全硬硅电工钢(CRFH)。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251920、72251990、72261920、72261990项下的产品和72255010、72107000、72261910、72269110和72261100项下的部分产品。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黑色硒鼓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不包括彩色激光碳粉盒、MICR碳粉盒 (用于打印支票的专用碳粉)、喷墨液体碳粉盒、供打印设备原始设备制造商使用的进口黑色碳粉盒。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439959项下的产品。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粘度高达2500cst的硅氧烷聚氧乙烯共聚物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402和3910项下的产品。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论是不是组装成模块或制成面板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或制成面板的太阳能电池或光伏电池,均采用晶体硅(c-Si)技术或薄膜技术生产,太阳能电池可以是“单晶”或“多晶”。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200和85414300项下的产品。

  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韩国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乙腈含量(结合丙烯腈%)在25%至42%之间的丁腈橡胶包,特别排除羧化、氢化和油浸的丁腈橡胶包。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025900项下的产品。

  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纸业生产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智利的原生多层纸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是由白色/原生木浆制成的多层纸板,无论是涂层还是未涂层。

  自2024年10月7日起,美国海关及边境管理局(CBP)将实施更严格的航空货运货物说明要求,提升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加强对进口货物的监管,对模糊描述将拒收处理,并加强了对跨境电商货物的审查,这对国际贸易尤其是电商企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10月22日,应美国企业Bakelite LLC于2024年9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沙特阿拉伯的六胺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六胺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3.69.5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9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厚度不小于2毫米且小于等于19毫米的透明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005.21.03和7005.29.9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据墨西哥《经济学家报》10月15日报道,墨经济部将发布新规,以规范电商平台进口包裹的数量,保障其可追溯性和消费者权益。根据新规,电商平台进口产品须符合墨西哥官方标准(NOM),且每个消费者或发货人每月通过简单程序购买或发出的产品不得超过10件。

  阿根廷经济部外贸副国务秘书处通告,根据该部2024年9月26日第960/2024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洗碗机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取消原生产部第173/18号决议采取的相关反倾销措施。

  10月9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第AD-24-2号公告称,应沙特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主要用于油漆、塑料、油墨、橡胶等行业。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32.06.11.00.00.00、28.23.00.00.99.99、28.23.00.00.00.02。

  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企业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企业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官网消息,该局近日发布指令,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中国多家企业产品:鱼胶原蛋白、鱼胶原蛋白肽和明胶等允许出口俄罗斯。

  9月25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英国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了其风险评估委员会通过的13项关于危险物质统一分类和标签的意见,其中一项是关于滑石粉的分类,委员会一致同意该物质是一种“推定致癌物”,根据CLP法规应被列为致癌1B 类,且分类适用于所有接触途径。对于滑石粉及滑石粉相关产品的生产商,新的分类意味着未来产品将面临更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审查,尤其是在化妆品、个人护理品和医药领域。

  欧盟护目镜新版协调标准即将于2024年11月11日全面取代旧版标准EN 166:2001。2024年11月11日起,所有护目镜的CE认证程序只能遵循新版标准的符合性进行申请。护目镜属于欧盟第2类个人防护用品(PPE),须具备由公告机构出证的CE标志,才能进入欧盟市场销售。英国和北爱尔兰对防护镜实行类似法规要求,对应为UKCA和UKNI标志。未获得相关标志的产品违法流入市场将面临通报、召回、受罚等风险。

  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于2024年8月2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硬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欧洲碳和石墨协会于2024年9月4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进行反规避调查,审查表观密度大于等于1.5 g/cm3、电阻率等于或小于7.0 μ.Ω.m、公称直径超过 350 毫米的块状或圆柱形人造石墨(涉案产品的欧盟CN (Combined Nomenclature) 编码为 ex 3801 10 00 和 ex 3801 90 00;TARIC 代码 3801 10 00 15 和 3801 90 00 80)是否存在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欧洲工业紧固件协会于2024年9月2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头螺钉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据阿尔及利亚通讯社20日报道,当日阿尔及利亚总统特本在部长会议上听取关于进口管控措施的汇报后,下令不要禁止生产和关键工业领域原料的进口,其他进口仍需事先获得批准。

  9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反倾销案自主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13、55.14、55.15及55.16。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月1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国内生产企业Southern Steel Berhad于2024年9月1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13.91.1000、7213.91.2000、7213.91.9000和7227.90.9000。本案初裁预计将于立案之日起120天内作出。

  2024年10月15日,以色列政府公布“公共卫生保护第10次立法修改案(食品)”,采纳了40多项新的食品指令和法规,以向欧盟标准看齐。该立法修改案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诸多食品。

  2024年10月8日,据越南海关总署消息,卫生部发布第15/2024/TT-BYT号通知,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对象货物清单。自2024年11月2日起生效。必须检查的货物包括:食品补充剂1项、食品添加剂391项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非间接接触)6项。

  根据巴西工贸部近日消息,10月1日起,“外贸单一门户”网站正式开放进口业务办理。据测算,新的平台的启用将实现货物平均放行时间由9天减少至5天,为50000多家进口公司能够带来便利,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至少400亿雷亚尔。“外贸单一门户”创新措施包括整合公私机构系统,信息一次填报多次使用,联邦税和州税缴纳一站式服务,即时收发报关单,签发涵盖多项业务的单一许可证。

  据ZAWYA网站10月7日报道,埃及投资与自由区总局管理总局(GAFI)首席执行官霍萨姆·海巴表示,政府计划在未来一年新建6个自由区,其中2个已获许可。自由区是埃及政府设立的出口导向型区域,区内企业产品出口比例需在80%以上,在投资、税收、进出口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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